释义 |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夫妻婚前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还是无形,只要合法取得,都受法律保护。婚后财产是指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的收入,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确定一方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的增值部分不会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