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指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这种限制对于特定案件没有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损害发生之日起已经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时效为三年。特别诉讼时效是指对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