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地名做商标是否侵权 |
释义 | 商标中使用地名一般不算侵权,但若无正当理由使用地名元素,可能违反诚实信用、造成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伪造商标标识、更换商标并投入市场、为他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造成他人商标专用权损害等。 法律分析 不会,使用地名的商标注册一般不算侵权,一般在商标中使用地名表现出使用目的、地理来源或者是公众不容易混淆等情况下,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如果是无正当理由对地名元素进行使用,就可能会违反诚实信用而易造成市场混淆的,此时可以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拓展延伸 地名商标的合法性与侵权问题 地名商标的合法性与侵权问题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在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使用地名作为商标是否合法,以及是否会侵犯他人的权益,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地名必须具有显著性、不会引起公众的混淆等。同时,如果使用地名商标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如引起混淆、误导消费者等,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在使用地名商标时,应谨慎考虑合法性,并避免侵权风险。相关法律咨询和专业意见可帮助企业遵守法律规定,保护自身权益,确保商标的合法性与侵权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结语 地名商标的合法性与侵权问题备受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需符合条件,如显著性、不引混淆等。若地名商标侵犯他人权益,如混淆消费者,可能构成侵权。因此,使用地名商标需谨慎,避免侵权风险。法律咨询和专业意见可帮助企业遵守法律,保护权益,确保商标合法与侵权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