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着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离婚协议书三份。如果是协议不成去法院诉讼离婚,那最基本的要准备好立案所必须的材料,也就是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材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比如有子女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一方有外遇、家暴等过错的,还要提供过错类证据,再就是要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要向法院提交房产证、行驶本、公司章程等财产类证据,对抚养费有争议的,要提供双方的收入证明或者工资流水单等。除了立案是必须提交的材料以外,其他材料可以开庭时提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