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范围: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及工伤认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