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债权的成立要件:债务人危害债权人,如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担保;行为在债权成立后实施;债务人和第三人有恶意;债务人处分行为已生效。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一、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且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例如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是在债权成立之后实施的。 三、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四、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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