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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侵权是否必须物证
释义
    商标侵权的申请必须提供物证。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若请求赔偿,必须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不能提供的,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为制止侵权行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保全证据。
    一、店名侵权如何赔偿?
    店名侵权怎样赔偿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店名侵权一般是属于商标侵权,一般是依据对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商标侵权赔偿计算是什么样的
    商标侵权赔偿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根据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利益确定;侵权人的损失或者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为确定赔偿金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有关的账簿和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证据确定赔偿金额。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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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23: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