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可以否提前行使追偿权? |
释义 | 担保人不可以提前行使追偿权,只能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才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才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未承担保证责任的,没有权利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时效是多长时间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时效是三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此,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担保人将无法行使其追偿权。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应从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担保人对于债务人行使的追偿权也只能在主债权的范围内行使。 【相关延伸】 问: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条件有哪些? 答: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 (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 2022年担保人什么时候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 (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 担保人具有追偿权吗 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一是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二是追偿权,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保证人在放弃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或者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也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但保证人在放弃债务人所享有并且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担保人如何进行追偿权 可以直接和债务人协商沟通还款事项,对方不偿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担保人可以在下列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否可以转让或者解除 担保人追偿权是可以转让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担保人追偿权是指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也就是说担保人对债务人有债权,债务人应当向担保人履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就是债权人,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该笔债务是不能转让的,担保人就可以将该债权转让给他人。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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