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可以是一年,具体如下: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