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遗赠房产过户的,一般需要以下5种材料。如下:1、公证处提供的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婚姻状况证明;2、公证处提供的受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3、遗赠人死亡证明的通知、死亡注销户口证明;4、受遗赠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5、公证处向遗赠人生前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