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减少抚养费,减少抚养费的要求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对方同意的可以签订一个减少后的支付抚养费的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具有正当理由造成的生活困难,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