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死亡子女要还吗 |
释义 |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的子女要不要还钱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债务人遗留有财产的,并且债务人的子女继续财产的,子女要承担清偿的责任。 《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一、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保证人有两种保证责任: 第一种是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同时一并对保证人起诉、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只起诉债务人、同时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 现在由于债务人意外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所以债务人死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二、欠款人死了债由谁还 欠款人死了,债的清偿:借款人死亡的,由借款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也就是借款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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