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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领导不同意,不给办理手续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辞职领导不同意,不给办理手续,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三十日时间到了,不用领导批准,可以自动离职,并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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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