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财产清偿公司债务的,应当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欠税,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照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册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送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