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欠款纠纷再审程序是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 (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既可以自己审理,也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应当符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 (4)对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充分重视,应当对申诉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以便发现原审裁判是否确有错误,决定是否提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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