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复立案的法律法规 |
释义 | 法律分析:由于刑事案件的复杂性,同一个案件两次立案时有发生,同一个件由不同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是可以的,侦查机关内部会解决此种问题,最终案件还是只能立案一次。 1、我国刑法的管辖是沾边即管,不论是案发、还是结果发生地都可以管。 2、一个刑事案件可能出现案发地和结果发生地侦查机关均立案情况。 3、出现重复立案的情况,一般由最先立案的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另一方将案件移送最先立案的侦查机关双方对管辖有异议,不愿意采用前述方式,那么由双方的共同主管机关决定。主管机关可以决定由哪个机关继续侦查或者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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