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标志还要贴吗 |
释义 | 一、交强险标志还要贴吗 1、交强险标志要贴。 根据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若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交强险标志丢了如何补办 交强险标志如果遗失,可以去保险公司补打印。 1、车主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行车证以及购买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买强险的手续证明,到投保的保险公司 业务部申请补办交强险标志; 2、如果被保险人为单位,则需要携带保单、授权委托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到承保公司申请补办,届时需要填写交 强险标志补办申请; 3、若标志属于毁损的,还需携带旧保险标志; 4、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 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标志遗失补办只能到原承保公司办理,不能异地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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