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加工承揽合同如何结算 |
释义 | 加工承揽合同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结算:1、当事人在承揽合同中有约定结算方式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2、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结算方式的,可以达到补充协议,按照共同意愿约定结算方式。3、当事人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结算。【相关延伸】问:承揽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答:承揽合同包含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信息;2、承揽的标的;3、数量;4、质量;5、报酬;6、承揽方式;7、材料的提供;8、履行期限;9、验收标准和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七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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