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对加工承揽合同的界定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加工某物,并交付成果,而定作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 法律分析 《民法典》对加工承揽合同的定性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加工某件物品为标的,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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