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配偶如何继承 |
释义 | 一、事实婚姻配偶如何继承 事实婚姻配偶的继承方式:若为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是可以认定为有婚姻关系配偶之间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继承对方的遗产,在1994年2月1日后发生的事实婚姻,没有补办结婚证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能认定有婚姻关系,配偶之间没有继承权,不能继承对方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是不是事实婚姻 不一定,有孩子不是事实婚姻的要素。 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的分配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而且由其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可以一方要两个孩子。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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