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允许起诉离婚的法定情形是: 1、男方不允许起诉离婚,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且不具备法院认定有必要受理其诉讼请求的情形的; 2、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