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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用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释义
    应用免责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视情况而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在订立免责条款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意思表示不真实,如订立免责条款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一、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格式合同中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二、什么叫做无效合同,都有哪些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即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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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