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的退伙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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