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若没有法定依据、擅自改变处罚种类、违反处罚程序或违反委托处罚规定,上级行政机关或相关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分析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拓展延伸 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的程序和要求 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的程序和要求是指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的一系列步骤和规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程序:首先,相关部门应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其次,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初步定性,并通知当事人;然后,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陈述,相关部门应认真听取并考虑当事人的意见;最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履行相应义务。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的要求包括:依法、公正、适用程序、严格证据等。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程序和要求的确立,旨在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结语 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程序和要求的确立,旨在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对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没有法定依据、擅自改变处罚种类、违反程序规定等,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应遵循调查取证、初步定性、听取申辩、作出决定等程序,并严格遵循依法、公正、适用程序、严格证据等要求,以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