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公务中警察是不是被害人 |
释义 | 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公共的正常服务秩序,而不是特定的具体个人,在妨碍公务行为中受伤害的警察属于证人。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妨害公务罪时,如果证据显示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遭遇暴力抗法,致使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的,会将受伤害的警察作为受害人处理,并向其发送委托代理人通知书,告知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是违法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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