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有明确事实,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应当在接收到损害的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他与工作有关的伤害确定决定应在60天内做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在接受到工程伤害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鉴定决定,并通知申请工作鉴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九条中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初审后,认为符合条件的,逐级通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评残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致残的时间、地点、原因、残疾情况(涉及隐私或者不宜公开的不公示)、拟定的残疾等级以及民政部门联系方式。公示应当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公示中反馈的意见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调整等级的应当将本人持有的伤残人员证一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