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法对侵犯商业信誉的立案规定? |
释义 | 我国刑法对侵犯商业信誉的立案规定如下: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或者是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一、什么是诋毁商业信誉行为?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二、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最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三、中国刑法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怎么量刑?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规定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本罪量刑如下: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