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来保存证据。如证券账户交易明细、基金份额转让记录等。申请保全的主要条件是证据具有重要性,且可能会丧失或难以取得。申请保全的程序和具体措施,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当事人认为有可能丧失或者难以取得的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就可能丧失或者难以取得的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申请证据保全可以采取勘验、鉴定、拍摄、复制等措施。 以上是对于“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如何申请保全措施来保存证据?”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