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人应当承担因被保险人患有条款中所列明的重大疾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或给付保险金。而酒精肝是否可以算作重疾险中的“胃癌”,则需参考具体保险合同的条款。 法律依据: 1.《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条规定“在本合同中,重大疾病是指本合同约定的、能够给被保险人带来严重健康影响并具有一定的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的疾病”。 2.根据《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保险待遇项目以及支付标准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常见疾病诊疗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的通知》规定,“酒精性肝病(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炎和酒精性肝硬化)的诊断依据是:有饮酒史,有肝脏病史或症状,肝功能异常,肝组织病理学改变符合酒精性肝病的特点”。 综上所述,酒精肝是否可以算作重疾险中的“胃癌”,需参考具体保险合同的条款。但是,作为一种常见且严重的疾病,酒精性肝病已被纳入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常见疾病诊疗规范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应考虑到酒精性肝病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