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后的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申请破产后的债务由破产公司所剩余的破产财产进行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清偿要求的,应当按比例分配。公司的破产财产是指在宣告破产和破产程序结束之前,通过破产者所有的破产来偿还的所有财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债务人因不正当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等。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 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 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 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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