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申请一般都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99申请工伤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延伸知识】: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申请鉴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重新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要的材料有: 1.书面申请书,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等。 报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等相关诊疗资料;属于职业病的,应提供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单位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死亡的应当提供相关死亡证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工伤认定申请,应予以受理。根据工伤认定申请的具体情况,申请人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4、受伤害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证人的证言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受到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7、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需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8、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以及标注受伤害职工出发地、目的地、事故发生地的简易线路图。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9、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医学死亡证明; 10、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11、在参加单位举办文体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用人单位举办文体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确认结论; 13、伤亡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认定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都包括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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