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哺乳期的女性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下,这是对男性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和中止妊娠后的身心状况,这一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在此期间,许多妇女由于身体原因往往不工作或主动辞职。如果男方此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很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和子女的发展,同时也会使女性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将增加女性的压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