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 在双重合同中,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对待付款之前拒绝先付款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或者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是指双重合同的一方在对付款之前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抗辩权或暂时抗辩权,主要有两个功能:保证债权的实现、迫使他人履行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是履行合同的重要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