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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宅基地确权在哪个部门办理的
释义
    农村宅基地确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农村土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更名,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包括向村委会申请、上报县级政府、提交相关材料、现场勘测和审核,符合规定后颁发宅基地使用证。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宅基地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法律分析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在哪个部门办理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二、农村土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更名吗
    农村土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更名,但是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注意,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另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
    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如下:
    1.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
    2.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3.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4.现场勘测;
    5.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结语
    农村宅基地确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农村土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更名,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转让需满足条件,如经集体组织批准、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且符合分配条件。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包括向村委会申请、上报至县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现场勘测等。农村村民建住宅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优先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审批手续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治理已经沙化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条 已经沙化的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达治理责任书,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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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