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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划拔土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无偿征收
释义
    划拔土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无偿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偿征收: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暂行条例》中还规定了县、市级人民政府因上述行为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因此,虽然说是无偿收回,但实践中人民政府在收回房屋是还会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宅基地证赔偿吗
    没有宅基地证比较难获得赔偿。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原则上拆迁补偿时必须要出示相关证件,比如说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证等等。但是具体的拆迁执行政策还要以当地为准,不同地区拆迁补偿政策不同,因此补偿也有所差异。宅基地在拆迁的时候,补偿分为两部分,一是宅基地补偿,也就是土地的补偿,二是房屋补偿,也就是地上附属物的补偿。宅基地证是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原则上在征地的时候,要根据宅基地证书来进行赔偿。但是实际处理中,有的地区也会考虑到,宅基地管理问题导致的部分村民有地无证的现象,允许在拆迁的时候由村集体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让村民得到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该内容由 仲跻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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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9: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