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
释义 | 公司诉讼管辖的确定: 1、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因继承发生纠纷由哪里的法院管辖 因继承发生纠纷,可以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上如何约定法院管辖权 合同上约定法院管辖权的方式如下: 1、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物业合同管辖权法院的规定如下: 1、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业管理合同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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