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合同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一、适用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时长一般有6个月。依照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保证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保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怎么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取消担保如何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三人(担保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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