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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
释义
    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日均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累计的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同时和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一、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劳动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非全日制用工要注意什么
    除了前面已经提及的计酬方式、合同形式以及允许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等特点之外,企业在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时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随时终止,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计酬标准有下限。《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15日。《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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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