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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旷工两天,老板说让我赔偿店里的损失,合理吗?
释义
    员工旷工对公司有损失处理如下: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没有旷工,公司罚款我500元合理吗?
    旷工如果没有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一般是不允许过多的“罚款”的,最多不支付旷工当日应支付的酬劳。但是如果因为因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同时如果员工连续旷工数日,就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旷工两天,单位开除我,工资能不能立马发下来
    劳动者因旷工三天被开除,如果此前已经正常付出劳动的,有工资拿;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其解约时一次性付清其工资;但是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单位可扣除其部分工资作为赔偿,但是每月的扣除额不超过其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工厂工作,提前一个月签订离职合同,然后旷工两天,工厂给算急辞,这样合理吗?
    一、工厂上班要提前几天辞职1、辞职有两种情形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被迫离职要符合哪些条件被迫离职要符合以下条件: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离职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如下:1、口头与直属上司沟通离职事项并于结束后递交正式辞职信;2、整理手头上未完成的工作、过往的工作材料及工作流程等相关事项,与岗位接任者做好工作交接;3、走正式离职办理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签字,并领取离职证明。
    我这个月的自离和旷工,然后店里的人计算了上个月,可以吗?
    法律分析:在厂里当月自离,不但可以拿到上个月的工资,就是当月的也可以拿到。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两天公司跟我说,要继续降工资,
    法律分析:面对公司降薪,如果公司没有明文规定,无理由对员工实行调岗降薪,那么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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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