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期如何确定
释义
    一、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期如何确定
    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刑期的确定: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二、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哪些
    1、合并原则。
    2、限制加重原则。
    3、吸收原则。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1: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