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令退赔中包括合法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法》第64条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此外,《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中提到:“对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应当根据刑法第64条的规定处理,即应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的途径解决。如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毁坏或挥霍的,应责令退赔。无法退赃的,在决定刑罚时,应作为酌定从重处罚的情形予以考虑”。因此,犯罪分子已将违法所得挥霍、使用或者毁坏的,也要责令其按违法所得的财物的价值退赔,也就是包括合法财产。 一、非法所得和罚金哪个必须交 都需要交。追缴违法犯罪所得与判处罚金是不冲突的,犯罪分子主动上缴违法所得的,法院也可以依据案情判处罚金。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犯罪后能够积极返还赃物的规定有什么 犯罪后能够积极返还赃物的规定有: 1、能够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在量刑时减少基准刑40%以下的量刑; 2、积极赔偿但未取得谅解的,可以在量刑时减少基准刑30%以下的量刑; 3、虽然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在量刑时减少基准刑20%以下的量刑。 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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