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过的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
释义 | 属于下面情形,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反悔: 1、夫妻两人签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在没有登记离婚之前,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对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反悔,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在离婚登记之后,在那之前任何一方都没有履行协议内容的义务。两人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新的离婚协议书。 2、夫妻两人签了离婚协议,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因为并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的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可以反悔,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3、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部分,在登记离婚后一年内可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但是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不能变更或撤销原来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对财产分割以外的部分想反悔的,不能直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如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一、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等等。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二)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在现实生活当中,离婚之后,如果要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话,那么必须要具有法律所规定的特定的情形,或者是不能够再次的进行婚姻财产的分割,毕竟当时已经关于这方面做出了非常完整的约定,其中就包括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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