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以下事项: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果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2、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3、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 4、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 5、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 6、其他注意事项。 一、哪些情况下房屋能够回购 下列情况可以: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如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 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 二、买房子时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的啊 买房子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细节: 1、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2、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 3、付款方式。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 4、交房时间。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5、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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