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公司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一人公司,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和公司的账户是联系在一起的,则该企业在法律上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法院可以冻结企业的账户。 如果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不属于一人有限公司,此时公司的账户和股东的账户是各自独立的,所以法院此时不能冻结公司账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存在对公帐户不能冻结的问题。 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1、法院检察院冻结(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地方裁定冻结); 2、政府相关机构或司法机关的冻结(单位因涉嫌犯罪); 3、公司存在和银行的财务纠纷(银行向法院申请冻结); 公司账户冻结一般是要经过法院的保全收续才能冻结公司账户,冻结后钱是只能进不能出,除非法院给解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