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如何确定构成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1、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哪些 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