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立遗嘱人:姓名、民族、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张甲和李丙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代书遗嘱如下:一、由于本人经常出差且患有高血压,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1、坐落于上海市西藏南路1899号城开大厦3306室房屋一套,面积180平米2、建设银行定期存款30万元,账号:1234567893、沃尔沃40轿车一辆,车牌号:沪A-246804、股票若干,银河证券公司,账号:135790三、对于上述财产,本人处理如下:1、城开大厦3306室房屋由妻子王媛媛继承2、建设银行存款30万元及利息由女儿丁丽继承3、沃尔沃轿车由儿子丁大继承4、银河证券的股票由母亲谢红继承5、其他财产由妻子王媛媛继承。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张甲、李丙、谭红琳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立遗嘱地点:立遗嘱人:(签字)年月日代书人:(签字)年月日见证人:(签字)年月日见证人:(签字)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