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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诉讼怎么收费
释义
    法律诉讼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分段累计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标准交纳为,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标准为,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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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4: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