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法律适用范围 |
释义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具备特定条件时,劳动关系仍然成立。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体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可参照相关凭证认定。 法律分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 拓展延伸 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争议解决机制 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争议解决机制是指在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务关系中发生争议时,采取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劳动法律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劳务关系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当双方在劳动权益、合同履行、工资福利等方面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尊重互相权益,确保公正、公平的解决结果。各地也建立了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解决争议的服务,以维护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务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结语 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争议解决机制是确保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劳动关系仍然成立。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遵守法律程序,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各地也建立了专业机构,提供咨询和解决争议的服务,以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规范将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公平交易,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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