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家基本药物调出的标准有
释义
    法律分析:基本药物目录调出的标准:一是药品标准被取代的药物要调出;二是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要调出;三是发生不良反应,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药品要调出;四是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者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药品,要调出;五是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的药品,要调出。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第四条 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管理。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
    第五条 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整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7: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