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虚假诉讼 |
释义 | 虚假诉讼是打假官司。具体如下: 1、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 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3、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有共同的特点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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